-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1-71208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1月15日
- 标 题:
- 柳南政办发〔2021〕2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南政办发〔2021〕2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18日
- 效力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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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发〔2021〕2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49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柳政办〔2020〕124号)精神,切实做好柳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全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主要任务。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县(区)级1∶5万或1∶10万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全区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城区级、镇(街道)级。
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1年1月30日。
2021年1月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建立全区各级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
2021年2月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全区普查成果并上报柳州市有关部门。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柳南区位于柳州市西北部,北临柳江,与柳北区和城中区隔江相望。柳江蜿蜒如带,沿柳南区北部从螃蟹岭南麓往东转折南至华丰湾,全长7.4公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柳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我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研究提出需要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普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镇(街道)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柳南区应急局会同区各有关部门制定柳南区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区普查系列成果。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本辖区、本行业普查各项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普查工作要求,编制本辖区、本行业普查任务落实方案;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具体普查任务,负责本辖区、本行业普查数据成果审核汇集至区应急管理局,由区应急管理局形成柳南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
五、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经费以区人民政府财政经费为主,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普查工作相关支出。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担当。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普查各项工作。各镇(街道)要担负起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主体责任,针对普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普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严格依法普查。全区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柳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印发
附件
柳南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 源 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冯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志革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 磊 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任
成 员:潘莲荣 区发改局副局长
权浩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 凌 区教育局副局长
廖洪洲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覃桂苗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柳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梁 炜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龙 深 区商务局副局长
梁 娟 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张 玥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葛爱国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秋月 区统计局副局长
孙 强 区人民武装部科长
曾 浩 柳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强剑 柳南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黄 磊 柳南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吴润章 太阳村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覃玲荣 洛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韦保华 流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谭庆莲 柳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覃立思 柳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桂平雄 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 科 河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罗 昊 鹅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海宁 银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辉军 南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周家令 潭西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制定我区普查实施方案,负责普查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廖志革兼任,副主任由区应急局副局长葛爱国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