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3-13102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02日
- 标 题:
- 柳南政办〔2023〕13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南政办〔2023〕13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02日
- 相关解读:
柳南政办〔2023〕13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柳南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肖郭婷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曹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覃卢露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黄永成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莲荣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谭冠西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勇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支付中心副主任
区志恒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胡建利区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区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主任
姚友生区市场监管局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覃卢露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日常工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措施。
区教育局:牵头负责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持续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督促相关行为主体落实责任;配合卫生健康、疾控部门开展营养健康教育、膳食指导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落实部门责任,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教育。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措施和规定。
区委宣传部:负责引导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积极推广典型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
区发展改革局: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
区财政局: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投入政策,会同区教育局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配合教育局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膳食指导和营养健康监测评估。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以及供餐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依职责加强学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涉及学校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及时向区教育局通报学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教育局上报的辖区内学校定点采购的生产基地使用的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附带承诺达标合格证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鼓励实现可追溯。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调整,报区政府备案。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