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3-1695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南政办〔2023〕18 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办〔2023〕18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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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18 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3-07-20 17:1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柳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立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曹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凤鲜区财政局局长

张峰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副局长

成员:李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长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新闻出版局局长

咸敏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春夏区信访局局长

齐建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覃卢露区教育局局长

李玲玲区科技局局长

杨婷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唐文区民政局局长

韦亚斯区司法局局长

韦机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承东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进区商务局局长

朱明区文体广旅局局长

贺小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健光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余含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何胜花区政管办主任

廖忠毛太阳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旭江洛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弛流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飒平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阳幸柳 柳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晶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洵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远志鹅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靓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辉军南环街道办事处主任

覃祖祥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湛真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魏晓钢柳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毛德宁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平安柳南区税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性质的认定,协调跨区案件的处置,制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河西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黎凤鲜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财政局(金融办):根据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的财政资金安排,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纳入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案件性质的认定、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市公安局柳南分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和线索,依法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柳南区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媒体(含互联网)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区处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牵头处置的部门组织协调案件处置过程中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委政法委:负责收集和汇总有关维稳工作信息,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信访局:负责群众反映非法集资问题接访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提出信访诉求,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维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司法局:参与全区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出法律建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根据部门的职责规定,依法登记各类企业,严格投资理财类相关企业的准入和备案管理,加强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集资企业的取缔和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区城管理执法局: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法集资广告粘贴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违法广告的粘贴;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区政管办: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集资企业的取缔和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九)区科技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区教育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区文体广旅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柳南区税务局:负责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税收缴纳方面的有关线索,及时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征管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协同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善后处置和维稳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印发


柳南政办

柳南政办〔2023〕18 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柳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区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柳南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出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立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曹磊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黎凤鲜区财政局局长

张峰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副局长

成员:李慎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长春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新闻出版局局长

咸敏辉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韦春夏区信访局局长

齐建峰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覃卢露区教育局局长

李玲玲区科技局局长

杨婷婷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唐文区民政局局长

韦亚斯区司法局局长

韦机元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徐伟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承东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邱进区商务局局长

朱明区文体广旅局局长

贺小年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健光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余含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何胜花区政管办主任

廖忠毛太阳村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旭江洛满镇人民政府镇长

高弛流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飒平柳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欧阳幸柳 柳石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晶南站街道办事处主任

韦洵河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远志鹅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孙靓银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辉军南环街道办事处主任

覃祖祥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湛真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

魏晓钢柳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毛德宁柳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罗平安柳南区税务局局长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全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柳州市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研究和制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原则、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确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目标和规划,组织、协调对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性质的认定,协调跨区案件的处置,制定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检查、督促、指导各镇(街道)、河西高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黎凤鲜兼任。

今后,除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以外,其他成员如有变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通知,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区财政局(金融办):根据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的财政资金安排,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对纳入地方金融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案件性质的认定、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市公安局柳南分局:负责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和线索,依法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坚决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柳南区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对非法集资案件的受理、审判、执行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依法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工作;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新闻媒体(含互联网)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对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在区处非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配合牵头处置的部门组织协调案件处置过程中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委政法委:负责收集和汇总有关维稳工作信息,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信访局:负责群众反映非法集资问题接访工作引导信访群众依法提出信访诉求,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维稳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区民政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司法局:参与全区涉及非法集资处置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对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出法律建议;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区商务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根据部门的职责规定,依法登记各类企业,严格投资理财类相关企业的准入和备案管理,加强对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集资企业的取缔和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区城管理执法局: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非法集资广告粘贴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违法广告的粘贴;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区政管办:负责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非法集资企业的取缔和处置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八)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九)区科技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区教育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区文体广旅局:负责本部门业务管辖范围内非法集资监测、防范、打击、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柳南区税务局:负责协助掌握和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税收缴纳方面的有关线索,及时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违反税法行为,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征管等工作;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处置和宣传教育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四)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协同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范围内的监测预警、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善后处置和维稳等工作;承办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