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3-20619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柳南政办〔2023〕23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办〔2023〕23号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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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南政办〔2023〕23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 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3-08-25 14: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23〕39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破解乡镇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结合柳南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暨冬春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太阳村镇、流山镇、洛满镇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充实基层消防力量,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柳南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目标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办公备勤场所,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人员装备,开展基层火灾防控,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在太阳村镇、流山镇、洛满镇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由各镇专职消防队选派,每站配备5-10名专职消防员。

(二)明确消防工作站职责。1.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制定事故处置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协调推动各镇相关部门、各村屯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日常防火巡查,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3.督促指导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5.督促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培训。6.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保证处于随时出动状态。7.实施火灾扑救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上级管理单位对轻微火灾进行登记。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和保障,将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强化消防工作站业务指导,进行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业务培训,并将其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强化乡镇消防工作站实体化建设经费保障,将消防工作站日常支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日常支出经费保障标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区财政部门进行商定。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要将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年度绩效考评。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印发



柳南政办

柳南政办〔2023〕23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力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20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柳政办〔2023〕39号)文件精神,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破解乡镇消防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结合柳南区实际,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柳南区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暨冬春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太阳村镇、流山镇、洛满镇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充实基层消防力量,解决基层火灾防范、灭火救援等难题,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柳南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目标任务

各镇人民政府按规定权限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导具体业务工作开展。结合工作实际选取办公备勤场所,明确工作职责,配齐人员装备,开展基层火灾防控,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

三、建设内容

(一)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在太阳村镇、流山镇、洛满镇组建成立消防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由各镇专职消防队选派,每站配备5-10名专职消防员。

(二)明确消防工作站职责。1.掌握责任区域的道路、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制定事故处置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协调推动各镇相关部门、各村屯开展消防工作。组织开展日常防火巡查,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火灾隐患整改。3.督促指导辖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4.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5.督促各村(社区)网格员开展消防安全巡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教育培训。6.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装备器材,保证处于随时出动状态。7.实施火灾扑救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抢险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协助上级管理单位对轻微火灾进行登记。8.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规定,加强统筹、协调和保障,将加强基层消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强化消防工作站业务指导,进行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业务培训,并将其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

(二)落实经费保障。要强化乡镇消防工作站实体化建设经费保障,将消防工作站日常支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日常支出经费保障标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同区财政部门进行商定。

(三)强化督导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要将组建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年度绩效考评。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