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1-7423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年02月24日
- 标 题:
- 柳南政发〔2021〕1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韦新强同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决定
- 发文字号:
- 柳南政发〔2021〕1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02月25日
- 相关解读:
柳南政发〔2021〕1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 韦新强同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的决定
来源: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2021-02-25 17:2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机关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见义勇为人员的高尚品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授予韦新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万元。
希望全区人民向受奖励的同志学习,发扬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弘扬社会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与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和各种灾害作斗争,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柳南做出新的贡献。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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