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南街道办事处  |   发布日期: 2024-01-17 18:1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工作要求,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南区柳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南区红光路66号之一柳南街道办事处,邮编:545007,电话:0772-3626593,电子信箱:lnjdbsc@163.com)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及时主动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机构概况、街道及社区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241条。持续推进政府公文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22年部门财政决算、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要对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情况,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审核每条公开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及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同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相应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区政管办,对区政管办指出的问题及时更正,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2023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南街道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柳州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函》工作要求,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柳南区柳南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南区红光路66号之一柳南街道办事处,邮编:545007,电话:0772-3626593,电子信箱:lnjdbsc@163.com)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道及时主动上报公开信息,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政府工作情况。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平台及时公布机构概况、街道及社区的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241条。持续推进政府公文公开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3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22年部门财政决算、2022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2023年我街道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要对本机关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建设情况,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街道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认真审核每条公开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牵头、各职能部门及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责任追究等制度,将政务公开列为重点工作来抓。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同时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开展相应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对接区政管办,对区政管办指出的问题及时更正,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反馈。2023年,我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没有收到被投诉、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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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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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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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