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29 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柳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68号,邮编:545000,电话:0772-3225753,电子邮箱:lnz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在“柳南城管”微信公众号公布工作动态信息188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柳南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25条;“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二是主动公开市容管理信息。“柳南区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9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文件信息14条;三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3年柳南区执法局部门预算、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2023年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四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林某某不服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各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7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业务能力不足。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足,重视度不够,存在部分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表述不清晰等问题,欠缺相关业务素质培训。二是重视度不够。文件学习把握不深透、不全面,部分公开信息工作责任和流程不够细化,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指导推进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信息审核,用好“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加强信息按时公开,把好内容关,规范文件录入和公示,加强精准公开,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的深化解读,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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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柳南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编制本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柳南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柳南区潭中西路68号,邮编:545000,电话:0772-3225753,电子邮箱:lnzf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有关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城管执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充分利用好新闻媒体传播平台,推动信息公开。在“柳南城管”微信公众号公布工作动态信息188条、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柳南执法局行政处罚信息”25条;“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权责清单”。二是主动公开市容管理信息。“柳南区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落实情况考核评分情况表”9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文件信息14条;三是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2023年柳南区执法局部门预算、柳南区环境卫生管理所2023年预算公开、2023年柳南区城市管理信息中心部门预算。四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林某某不服柳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行政处罚一案”行政复议决定书。

(四)平台建设

我局通过柳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成立了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统筹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网公开的信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各科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正确性、准确性。同时,按照政务公开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工作要点,对网上信息及时更新,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87

行政强制

4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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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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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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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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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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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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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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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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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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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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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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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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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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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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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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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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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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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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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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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队伍业务能力不足。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足,重视度不够,存在部分信息报送不及时、内容表述不清晰等问题,欠缺相关业务素质培训。二是重视度不够。文件学习把握不深透、不全面,部分公开信息工作责任和流程不够细化,责任意识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指导推进工作,明确相关责任人,加强信息审核,用好“三审三校”制度。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加强信息按时公开,把好内容关,规范文件录入和公示,加强精准公开,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对文件的深化解读,提高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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