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南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4-01-18 14:5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南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政管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11条政务信息;在“法治柳南”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206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柳南区司法局政策性解读制度》、《柳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柳南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南区司法局“五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制定了柳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2023年柳南区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局干部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自信息公开网站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定期对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发布信息,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司法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柳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连续性不够,创新性不够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全员参加机制。推行全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模式,特殊是强化部门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项职能工作至少支配一名专人经办,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连续性。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柳南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5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柳南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柳南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政管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以“广西柳州市柳南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主动公开11条政务信息;在“法治柳南”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206条政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修订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答复模板、归档标准,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3年,我局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严格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了《柳南区司法局政策性解读制度》、《柳南区司法局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柳南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制度》、《柳南区司法局“五公开”制度》等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还制定了柳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查、严谨规范。

2023年柳南区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我局通过观看录像、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局干部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自信息公开网站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定期对网站进行日常维护和发布信息,目前运行状况良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要求定期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价和责任追究情况等。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市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在应对社会评议方面,采取积极态度,确保对外公开的信息,有迹可循、有政策支持、有数据支撑,有应对措施。在责任追究方面,2023年司法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柳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信息公开连续性不够,创新性不够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工作要求,我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创新全员参加机制。推行全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模式,特殊是强化部门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意识,确保每项职能工作至少支配一名专人经办,保证信息公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和连续性。

二是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柳南区司法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