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450204051002903T/2021-21605
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标  题:
(有效)柳南政规〔2019〕4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字号:
柳南政规〔2019〕4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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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柳南政规〔2019〕4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2019-12-26 17:50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6日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促进柳南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条件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在柳南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年主营

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业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

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三、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柳南区本级财政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标准为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

(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纳入“年度扶持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实施;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该奖励无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二)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年度作出较大贡献的工业企业(园区)奖励”的名单,报柳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奖励。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首批奖励的企业为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本办法由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南区财政局、柳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加快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中关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的条款。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6日印发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

背景及重要性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有效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该文件提出“建立上规(上限)入统企业库,加强工作指导,扩大政策激励,对新增上规(上限)入统企业的奖励增加到10万元”。同时,2019年10月份发布的《柳州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柳政规〔2019〕53号),提出“为加大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区、开发区制定本辖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由县区、开发区财政承担。”2017年,我区曾制定《加快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为2万元/户。当前,重新制定《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促进柳南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编制,主要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柳州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柳政规〔2019〕53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奖励条件、奖励原则、奖励标准和奖励流程等。

(一)奖励条件获得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条件是,企业在柳南辖区注册成独立法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需要指出的是,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工业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三)奖励标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标准是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为简化申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奖励名单由柳南区统计局提供,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初步意见,报柳南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奖励。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                                                        


行政规范性文件

(有效)柳南政规〔2019〕4号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6日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2019年12月26日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柳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促进柳南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奖励条件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在柳南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年主营

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业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

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三、奖励标准及资金来源柳南区本级财政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奖励标准为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

(一)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纳入“年度扶持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资金”实施;为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该奖励无需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二)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年度作出较大贡献的工业企业(园区)奖励”的名单,报柳南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发放奖励。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首批奖励的企业为2019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本办法由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柳南区财政局、柳南区统计局负责解释。

(三)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废止《加快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办法》中关于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补助2万元的条款。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26日印发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

背景及重要性为积极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有效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该文件提出“建立上规(上限)入统企业库,加强工作指导,扩大政策激励,对新增上规(上限)入统企业的奖励增加到10万元”。同时,2019年10月份发布的《柳州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柳政规〔2019〕53号),提出“为加大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力度,鼓励各县区、开发区制定本辖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由县区、开发区财政承担。”2017年,我区曾制定《加快柳南区工业经济发展扶持办法》,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予以补助,补助金额为2万元/户。当前,重新制定《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旨在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鼓励小微企业上规入统,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扩大工业经济规模,促进柳南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编制依据《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编制,主要依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十条措施的通知》(柳政规〔2019〕25号)、《柳州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柳政规〔2019〕53号)等文件。

三、主要内容 《柳南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奖励条件、奖励原则、奖励标准和奖励流程等。

(一)奖励条件获得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条件是,企业在柳南辖区注册成独立法人、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并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需要指出的是,本办法奖励的企业为工业企业;企业因停产、减产等原因转为规模以下企业后,重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不再给予奖励。

(二)奖励原则落实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坚持普惠制原则,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三)奖励标准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的标准是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柳南区财政局统筹安排。

(四)奖励流程为简化申报流程、减轻企业负担,奖励名单由柳南区统计局提供,柳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奖励初步意见,报柳南区政府审批后实施奖励。企业无需提供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