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3-15214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文单位:
- 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标 题:
- 柳南政办〔2023〕14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增补柳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南政办〔2023〕14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6月28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柳南政办〔2023〕14号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增补柳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因柳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做好我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切实保障我区生态安全,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柳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玉宇飞 副区长
副组长:冯 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机元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李 慎 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黎凤鲜 区财政局局长
徐 伟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黎承东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 明 区文体广旅局局长
黄健光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廖忠毛 太阳村镇镇长
韦旭江 洛满镇镇长
高 弛 流山镇镇长
张辉军 南环街道办事处主任
覃祖祥 潭西街道办事处主任
郑春华 市公安局柳南分局副局长
何 韬 柳州市苗圃林场场长
徐有文 龙汉岭林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柳南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韦机元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
研究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政策措施,统筹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防控责任,推动建立政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机制,促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扎实推进我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有效保护松类森林资源。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区范围内松材线虫病防治的组织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具体防治措施,提供防治技术,开展具体指导,随时掌握疫情动态,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落实松材线虫病监测、除治责任。组织开展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发现异常枯死松树及时取样鉴定,准确排查疫情;疫情发生后迅速调集有关人员开展疫情除治工作。
2.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松材线虫病防控资金,并下达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松材线虫病调查、监测防控与应急处置资金。
3.市公安局柳南分局: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犯罪活动。
4.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工程建设单位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控法规政策宣传,要求建设单位采购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设备和建设材料时,供货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
5.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运输木材产品及松科植物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加大对运输企业宣传力度;发生特大疫情时,负责协助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对疫区采取封锁措施,协助检疫机构在疫区周边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建立农村公路两侧松林松材线虫病监测与防治协同机制,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监测与防治。
6.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水利项目使用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7.区文体广旅局:负责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宣传工作。对文体广电旅游系统在辖区内的重大建设项目使用松木及松木质包装材料的,将相关管理规定列入招投标中,并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检疫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对货物集散地、市场及木材加工企业等涉木场所进行检疫检查,防止疫情传播。
9.各镇、涉林街道: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开展排查、监测、宣传工作。
10.柳州市苗圃林场:负责所辖领域的松材线虫病监测与防治工作。
11.龙汉岭林场:负责所辖领域的松材线虫病监测与防治工作。
三、其他要求
(一)各镇政府(涉林街道办事处)要建立相应机构,落实岗位责任制,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及防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应在1日内书面上报柳南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履行职责,科学防控,多渠道开展宣传,增强全社会防控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防控环境。
(三)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
政府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