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南区太阳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新圩水厂)取水许可已取消“生活用水”取水用途,需跟进撤销其水源保护区,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二、意见及建议反馈方式:在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线留言。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南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柳家洁,联系电话:3701360,电子邮箱:lnhuanban@126.com。
附件:1.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2.《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
柳南区太阳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新圩水厂)取水许可已取消“生活用水”取水用途,需跟进撤销其水源保护区,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关于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的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10日—12月17日。
二、意见及建议反馈方式:在门户网站意见征集系统在线留言。
三、未尽事宜,请联系柳南生态环境局,联系人:柳家洁,联系电话:3701360,电子邮箱:lnhuanban@126.com。
附件:1.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征求意见稿)
2.《柳南区太阳村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方案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