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柳南卫健发〔2019〕68号关于印发《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 2019-11-13 10:57   

局机关各股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便捷、规范的绿色通办网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办〔2019〕32号)精神,现将《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

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便捷、规范的绿色通办网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办〔2019〕32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工作思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提速、增效、降本、惠民、创新”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基层化、整体化,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可就近办理相关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添便利,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率。 

  二、适用的政务服务事项 

  1.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2.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4.医师执业注册; 

  5.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6.护士执业注册;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三、适用区域 

  柳州市及各城区政务服务大厅。 

  四、工作模式 

  “全城通办”事项采用“通办地收件、归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的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分层级、分区域审批,由不同实施机关按层级、管辖区域盖相应机关公章,出具办理结果文件。 

  即由各级政务服务网点设置“全城通办”事项收件点,按照统一标准收取企业和群众的办理材料,并将办理材料的电子版共享至事项的归属地实施机关,纸质版材料采用邮政送达。负责事项审批的归属地实施机关依据电子版材料优先审核,出具的结果文件采用邮政送达,由申请企业和群众选择领取地点(收取材料窗口地址或提供具体地址)。 

  五、工作流程 

  本方案实施范围内的申请人、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办理窗口按以下流程办理事项。   

  1.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自行选择任一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事项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2.收件与受理: 

  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的办理窗口收到申请人的办件申请后,当场判断申请事项的属地管辖,按以下情况进行收件: 

  (1)属于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履行办理窗口职能。当场做出形式性审查意见,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于申请办理不在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但在“全城通办”实施范围内的,履行收件点职能。将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收件材料进行收取,通过“政务服务通用软件4.0”上传电子材料到属地城区事项办理窗口(提交办件时需备注属地城区),纸质版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同时出具“收件通知书”。由属地城区事项办理窗口对材料进行确认,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确认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3)对于申请办理不在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且不属于“全城通办”实施范围内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事项实施单位进行申请。 

  3.审查和决定: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按照对应审批权限及属地管理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同意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制证和送达(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审批窗口出具结果文件,送达申请人; 

  属于非属地或非管辖范围内的,审批实施机关审批完成后,采用邮政EMS送达结果文件,由申请群众选择领取地点(收取材料窗口地址或提供具体地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指定专人落实此项工作,通力协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按照统一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各股室根据我局“全城通办”工作规范,建立回访和投诉处理制度,推进全城通办规范办理。在纸质材料电子档案化前,探索通过邮政快递、全程代理员传递纸质材料到相应权限部门进行审核、查验、复核、审批。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各股室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微信、互联网等手段,加大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改革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附件:柳南区卫健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目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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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局】柳南卫健发〔2019〕68号关于印发《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19-11-13 10:57

局机关各股室,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便捷、规范的绿色通办网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办〔2019〕32号)精神,现将《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

柳南区卫生健康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便捷、规范的绿色通办网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推进“一事通办”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28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柳州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要点〉的通知》(柳政办〔2019〕32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现办事时限‘减一半’”工作思路,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提速、增效、降本、惠民、创新”的总体目标,进一步规范业务办理流程,压缩业务办理时限,优化政务服务大厅窗口资源配置,推进政务服务扁平化、基层化、整体化,逐步实现办事群众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均可就近办理相关事项,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添便利,提升企业、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率。 

  二、适用的政务服务事项 

  1.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2.广西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3.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4.医师执业注册; 

  5.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6.护士执业注册; 

  7.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三、适用区域 

  柳州市及各城区政务服务大厅。 

  四、工作模式 

  “全城通办”事项采用“通办地收件、归属地受理、归属地审批”的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分层级、分区域审批,由不同实施机关按层级、管辖区域盖相应机关公章,出具办理结果文件。 

  即由各级政务服务网点设置“全城通办”事项收件点,按照统一标准收取企业和群众的办理材料,并将办理材料的电子版共享至事项的归属地实施机关,纸质版材料采用邮政送达。负责事项审批的归属地实施机关依据电子版材料优先审核,出具的结果文件采用邮政送达,由申请企业和群众选择领取地点(收取材料窗口地址或提供具体地址)。 

  五、工作流程 

  本方案实施范围内的申请人、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办理窗口按以下流程办理事项。   

  1.申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料,自行选择任一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事项办理窗口提交申请。 

  2.收件与受理: 

  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的办理窗口收到申请人的办件申请后,当场判断申请事项的属地管辖,按以下情况进行收件: 

  (1)属于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履行办理窗口职能。当场做出形式性审查意见,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对于申请办理不在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但在“全城通办”实施范围内的,履行收件点职能。将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收件材料进行收取,通过“政务服务通用软件4.0”上传电子材料到属地城区事项办理窗口(提交办件时需备注属地城区),纸质版材料通过邮政EMS寄送,同时出具“收件通知书”。由属地城区事项办理窗口对材料进行确认,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受理决定,确认受理;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申请人,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内容。 

  (3)对于申请办理不在本城区属地管辖范围内,且不属于“全城通办”实施范围内的,当场告知申请人向相应的事项实施单位进行申请。 

  3.审查和决定: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按照对应审批权限及属地管理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做出同意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制证和送达(不计入承诺时限内): 

  属于管辖范围内的,各城区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审批窗口出具结果文件,送达申请人; 

  属于非属地或非管辖范围内的,审批实施机关审批完成后,采用邮政EMS送达结果文件,由申请群众选择领取地点(收取材料窗口地址或提供具体地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指定专人落实此项工作,通力协作,合力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协调保障机制,按照统一标准和流程开展工作。各股室根据我局“全城通办”工作规范,建立回访和投诉处理制度,推进全城通办规范办理。在纸质材料电子档案化前,探索通过邮政快递、全程代理员传递纸质材料到相应权限部门进行审核、查验、复核、审批。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各股室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微信、互联网等手段,加大对政务服务“全城通办”改革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支持改革的浓厚氛围。 

  附件:柳南区卫健局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项目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州市柳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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