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450204051002903T/2023-04371
- 主题分类:
- 发文单位:
-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2月14日
- 标 题:
- 柳南教字〔2023〕1 号柳南区教育局 柳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创建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柳南教字〔2023〕1 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2月16日
- 效力状态:
- 相关解读:
柳南教字〔2023〕1 号柳南区教育局 柳南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创建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桂教规范〔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做好达标创建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达标建设工作(时间:2023年2月至4月底)
各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具体工作。依据《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分表》(附件2),对标对表开展本校达标创建工作,按照此“评分细则”准备好台账(电子或纸质均可)备查。
二、开展核验抽查工作(时间:2023年5月初至5月底)
区教育局联合区司法局根据《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分表》对柳南区所有学校申报材料进行全覆盖评审,抽取10%左右的学校入校核验检查台账。评定结果不达标(60分以下)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达标;评定结果优秀(90分以上)推荐至柳州市教育局,参与评定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工作要求
1.5月4日前,各校将《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分表》(可双面打印)自评后盖章报送至柳南区教育局513室指定文件盒。
2.5月4日前,各校将依法治校达标创建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柳南区教育局安稳办邮箱:lnaq100@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军 3723920
附件:1.桂教规范〔2022〕21号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区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2.全区中小学依法治校达标建设和全国示范校创建评分表
3.依法治校达标创建申报材料模板(电子版)
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柳州市柳南区司法局
2023年2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柳南区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